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雨天行車到底開不開“雙閃”?
作者:深圳租車公司客服小編 日期:2018-5-9 15:37:34
一、雙閃燈是什么?
雙閃燈名為危險警報燈,它是汽車上的一個信號燈,主要作用是提醒其他車輛與行人注意本車發生了特殊情況,讓大家及時避讓。雙閃的開關一般都設置在中控位置,按鍵為紅色三角形樣式。
從雙閃燈的定義上我們可以提取出關鍵詞就是“本車發生特殊情況”,因此我們平常大暴雨天氣就開啟雙閃燈就肯定是不對的。
二、為何普通雨霧天氣不能濫用雙閃燈?
首先雙閃燈的穿透力不如霧燈,其次比如在高速路上開啟雙閃燈會給后面的車輛造成誤判,分不清哪些是靜止的哪些又是行駛中的,這樣反而增加了安全隱患,所以不能濫用雙閃燈。
三、哪些情況得用雙閃燈?
不是所有雨霧天氣都不能開啟雙閃燈,在一些特殊情況之下,雙閃燈還是要用到的,我們看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八十一條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,遇有霧、雨、雪、沙塵、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,應當遵守下列規定:
(一)能見度小于200米時,開啟霧燈、近光燈、示廓燈和前后位燈,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,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;
(二)能見度小于100米時,開啟霧燈、近光燈、示廓燈、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,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,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;
(三)能見度小于50米時,開啟霧燈、近光燈、示廓燈、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,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,并從最近的出口盡快駛離高速公路。
也就是說得在能見度小于100米時,才能打開雙閃燈,但要注意同時車速也要與之相應地放慢。